新闻分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采购资讯

关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联合采购使用说明的通知

点击量:3835时间:2021-4-19 15:01:57

关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联合采购使用说明的通知

发布机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1-01-10 17:10   访问次数:12629

根据省直采购单位联合采购的业务需求,对系统中现有的计划备案、特殊计划备案功能进行优化,支持单位联合采购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联合采购业务目前仅支持省直单位的业务,在计划备案、特殊计划备案功能中增加“是否联合采购”、“是否牵头单位”,“选择联合采购单位”,“联合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等选择项,多家单位联合采购需要由牵头单位先报计划,其他联合单位的计划由系统自动生成,按照单位的情况进行信息补充,具体操作使用请详见操作使用手册

2.多家单位联合采购的项目,项目编号是不重复的

3.联合采购项目是以一个整体的项目进场交易

4.合同备案、支付申请业务没有变化,按照本单位的情况进行合同备案以及资金支付即可

                                 2021年1月10日

上一篇: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
下一篇:关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

返回上一页→

查看更多+相关新闻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