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
1.2 招标编号:HLZB20-110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投资额543317.80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采购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附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三、响应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3.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4. 报名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地点
1.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 磋商地点: 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www.hlgcgl.com/)》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联系人:
采购人: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0375-2833099
地 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慧霖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61678
19939025106
地 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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