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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83
2、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 月22 日
5、评审日期:2025年 11 月 14 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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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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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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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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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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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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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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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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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 202510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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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坝段新建道路和绿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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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方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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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与龙翔大道交汇处建业桂园10号楼一单元190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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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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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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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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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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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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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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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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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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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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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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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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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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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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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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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24120242025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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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牛红霞、张晓、魏军玺(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 :1831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方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中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单位: 叶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龚店镇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58867638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6161678 1599356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6161678 15993566036
2025年 11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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